轉移因子膠囊
通用名稱:轉移因子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6007
生產企業: 成都利爾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臨床可用于輔助治療某些抗生素難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細胞內感染(如帶狀皰疹、流行性乙型腦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對惡性腫瘤可作為輔助治療劑;免疫缺陷病(如濕疹,血小板減少,多次感染綜合癥及慢性皮膚黏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療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以健康豬或牛脾臟中提取的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等。 |
本品主要成份為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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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成都利爾藥業有限公司 |
安徽貝克生物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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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46007 |
國藥準字H20173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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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臨床可用于輔助治療某些抗生素難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細胞內感染(如帶狀皰疹、流行性乙型腦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對惡性腫瘤可作為輔助治療劑;免疫缺陷病(如濕疹,血小板減少,多次感染綜合癥及慢性皮膚黏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療效)。 |
1.HIV-1感染: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逆轉錄病毒 藥物聯用,治療成人HIV-1感染。詳見說明書。2.慢性乙型肝炎:適用于治療慢性乙肝成人和≥12歲的兒童患者。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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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建議6mg/次,2~3次/日。 |
成人和12歲及12歲以上兒童患者(35kg或以上)推薦劑量對HIV-1或慢性乙肝的治療:劑量為每次300mg(1片),每日1次,口服,空腹或與食物同時服用。對于慢性乙肝的治療,最佳療程尚未明確。體重小于35kg的慢性乙肝兒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研究。成人腎功能損害者使用劑量的調整:在中至重度腎功能損害的受試者中給予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時,藥物暴露顯著增加(參見【藥代動力學】)。對基線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應按照下文調整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的給藥間期。在此推薦的給藥間期是根據在不同腎功能損害級別的非HIV和非HBV感染受試者,包括需要血液透析的晚期腎病的患者中單次給藥的藥代動力學數據模型得出。在中度到重度腎功能損害的患者中,尚未對這些給藥間期調整建議的安全性和療效進行臨床評價,因此在這些患者中應當密切監測對治療的臨床反應和腎功能(參見【注意事項】)。對輕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50-80mL/min)的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在這些患者中應定期監測計算出來的肌酐清除率和血清磷(參見【注意事項】)。其余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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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見有關不良反應報道。 |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變性的中毒肝腫大。2.中斷治療后乙肝惡化。3.新發作或惡化的腎損害。4.骨礦物密度下降。5.免疫重建綜合征(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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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美國妊娠分級B類:在大鼠和家兔中進行了生殖研究,根據體表面積比較的劑量最高分別為人的14和19倍,結果顯示沒有證據表明因為替諾福韋造成生育力受損害或對胚胎有傷害。然而,沒有在妊娠婦女中進行過充分及有良好對照的研究。由于動物生殖研究并不是總能預測人的反應,因此在妊娠期內不應使用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除非十分需要。哺乳婦女: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建議,HIV-1感染的婦女不應以母乳喂養她們的嬰兒,以避免出生后HIV-1傳播的風險。在人類中,取自產后一周內的五名HIV-1感染婦女的乳液樣本顯示,替諾福韋被分泌到人乳中。這種暴露對哺乳期嬰兒的影響尚未明確。因為HIV-1傳播和嚴重的不良反應都有可能在哺乳嬰兒中發生,所以母親如果正在接受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治療,應當要求她們不要以母乳喂養。兒童用藥:研究115中,106名HBeAg陰性(9%)和陽性(91%)12至18歲以下慢性HBV感染受試者隨機接受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300 mg(N=52)或安慰劑(N=54)雙盲治療72周。研究入選時,平均HBV DNA值為8.1log10拷貝/mL,平均ALT值為101 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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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臨床可用于輔助治療某些抗生素難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細胞內感染(如帶狀皰疹、流行性乙型腦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對惡性腫瘤可作為輔助治療劑;免疫缺陷病(如濕疹,血小板減少,多次感染綜合癥及慢性皮膚黏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療效)。 |
1.HIV-1感染:本品適用于與其他抗逆轉錄病毒 藥物聯用,治療成人HIV-1感染。詳見說明書。2.慢性乙型肝炎:適用于治療慢性乙肝成人和≥12歲的兒童患者。詳見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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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藥理:免疫調節藥。本品可增強或抑制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功能。 ?2.毒理:尚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相關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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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腎功能不全患者需調整劑量;3. 定期監測肝功能;4. 避免與腎毒性藥物合用;5. 服用期間需保持充足的水分攝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