萘普生片
通用名稱:萘普生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3185
生產企業: 廣東金葫蘆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輔料為淀粉、羥丙甲纖維素、硬脂酸鎂。 |
丙戊酸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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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廣東金葫蘆制藥有限公司 |
北京賽而生物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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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44023185 |
國藥準字H1102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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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 |
用于單純或復雜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大發作的單藥或合并用藥治療,有時對復雜部分性發作也有一定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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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時每6-8小時一次。 |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體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開始時按5~10mg/kg,一周后遞增,至能控制發作為止。當每日用量超過250mg時應分次服用,以減少胃腸刺激。每日最大量為按體重不超過30mg/kg、或每日1.8~2.4g。小兒常用量:按體重計與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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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綜合征、血管神經性水腫,以及對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熱鎮痛藥過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腸活動性潰瘍患者禁用。 |
有藥源性黃疸個人史或家族史者、有肝病或明顯肝功能損害者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腎功能損害,器質性腦病時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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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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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 |
用于單純或復雜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大發作的單藥或合并用藥治療,有時對復雜部分性發作也有一定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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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1.可見惡心、嘔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適、頭暈、頭痛、嗜睡、耳鳴、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哮喘、皮膚瘙癢、下肢水腫。2.可見視力模糊或視力障礙、聽力減退、腹瀉、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見胃腸出血、腎損害、過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無力、血象異常、肝功能損害。 |
1.常見不良反應表現為腹瀉、消化不良、惡心、嘔吐、胃腸道痙攣、可引起月經周期改變;2.較少見短暫的脫發、便秘、倦睡、眩暈、疲乏、頭痛、共濟失調、輕微震顫、異常興奮、不安和煩躁;3.長期服用偶見胰腺炎及急性肝壞死;4.可使血小板減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時間延長,應定期檢查血相;5.對肝功能有損害,引起血清堿性磷酸酶和氨基轉移酶升高,服用2個月要檢查肝功能;6.偶有過敏;7.偶有聽力下降和可逆性聽力損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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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4.兒童用量請咨詢醫師或藥師。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 |
1.用藥期間避免飲酒,飲酒可加重鎮靜作用;2.停藥應逐漸減量以防再次出現發作;取代其他抗驚厥藥物時,本品應逐漸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藥應逐漸減少用量;3.外科手術或其他急癥治療時應考慮可能遇到的時間延長,或中樞神經抑制藥作用的增強。4.用藥前和用藥期間應定期作全血細胞(包括血小板)計數、肝腎功能檢查。5.對診斷的干擾,尿酮試驗可出現假陽性,甲狀腺功能試驗可能受影響;6.可使乳酸脫氫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輕度升高并提示無癥狀性肝臟中毒。血清膽紅素可能升高提示潛在的嚴重肝臟中毒。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遵醫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