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靈顆粒
通用名稱:胃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9993314
生產企業: 上海杏靈科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縮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脘疼痛、腹脹、噯氣、惡心、嘔吐。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術(炒)、延胡索、黨參。 |
蒼術、陳皮、厚樸(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廣藿香油、紫蘇葉油。輔料為乙醇。 |
|
生產企業 |
上海杏靈科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貴州百靈企業集團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19993314 |
國藥準字Z52020127 |
|
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慢性胃炎、萎縮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脘疼痛、腹脹、噯氣、惡心、嘔吐。 |
本品適用于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或夏傷暑濕所致的感冒,癥見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胃腸型感冒見上述證候者。 |
|
用法用量 |
開水沖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時搖勻。 |
|
副作用 |
孕婦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孕婦禁用。 2.對本品及其成分過敏者。 3.風熱感冒,表現為發熱重,微怕風,出汗,頭脹痛,口干想喝水,或見咽干,咽痛,鼻塞,流黃濃鼻涕,咳嗽,咯黃黏痰等。 4.風寒感冒表現為自覺怕冷重,發熱輕,無汗,頭身疼痛,或見鼻塞,流清涕等癥狀者。 |
|
禁忌 |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禁用。 |
|
|
成分 |
慢性胃炎、萎縮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脘疼痛、腹脹、噯氣、惡心、嘔吐。 |
本品適用于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于外感風寒、內傷濕滯或夏傷暑濕所致的感冒,癥見頭痛昏重、胸膈痞悶、脘腹脹痛、嘔吐泄瀉;胃腸型感冒見上述證候者。 |
|
藥理作用 |
1.近年來,應用藿香正氣水出現的過敏反應,應引起重視。 2.有報道服用藿香正氣水致蕁麻疹樣藥疹、上消化道出血、過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
||
注意事項 |
1.飲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忌情緒激動及生悶氣。 3.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4.胃陰虛胃痛者不適用,主要為唇燥口干、喜飲、大便干結。 5.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飲食宜清淡。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2.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3.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吐瀉嚴重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5.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藥后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6.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7.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及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