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光散
通用名稱:足光散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5434
生產企業: 健民集團葉開泰國藥(隨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足光散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于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及臭汗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楊酸、苯甲酸、硼酸、苦參;輔料為滑石粉。 |
土茯苓、拳參、白鮮皮、北豆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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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健民集團葉開泰國藥(隨州)有限公司 |
西安自力中藥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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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Z20025434 |
國藥準字Z2000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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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足光散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于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及臭汗癥。 |
清熱解毒,祛風止癢。用于皮損基底紅,舌基底紅,便秘,尿黃屬血熱風燥型的銀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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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藥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藥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攪拌,溶解,放溫,趁熱浸泡患處20~30分鐘,一日1次,連續三日為一療程。 |
口服,一次10g(10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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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皰型、糜爛型手足癬禁用。兒童、孕婦禁用。 |
本品可導致肝損害和剝脫性皮炎等不良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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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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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足光散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于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及臭汗癥。 |
清熱解毒,祛風止癢。用于皮損基底紅,舌基底紅,便秘,尿黃屬血熱風燥型的銀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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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
注意事項 |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4.用藥一次,觀察3日,無不良反應,可連續使用3次;如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1、必須在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嚴格控制劑量及療期,避免超劑量長期服用。 2、服用過程中每月進行一次肝功能監測。 3、兒童、老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4、有克銀丸過敏史及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5、禁止與同類藥品同時使用,對其他藥物過敏者慎用。 6、忌食辛辣厚味及刺激或致敏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