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環磷酰胺片
通用名稱:復方環磷酰胺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2021006
生產企業: 天津金世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環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
本品主要成份為:來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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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天津金世制藥有限公司 |
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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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2021006 |
國藥準字H199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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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
用于治療抗雌激素治療無效的晚期乳腺癌絕經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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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口服,每次2.5mg(1片),每天一次。老年患者、輕中度肝功能損傷、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無須調整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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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骨髓抑制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復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磷酰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生高尿酸血癥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谷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
對本品及其輔料過敏者禁用。絕經前婦女慎用。嚴重肝腎功能損傷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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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于環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復方環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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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適用于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
用于治療抗雌激素治療無效的晚期乳腺癌絕經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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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絕經后婦女體內的雌激素主要依賴于芳香化酶將腎上腺皮質分泌的雄激素轉化為雌激素,來曲唑為芳香化酶抑制劑,通過抑制芳香化酶的合成,從而減少了雄激素向雌激素的轉化,降低了體內雌激素的水平。所以對激素依賴性乳腺癌有一定的治療作用,本品對鹽皮質激素、糖皮質激素的合成無明顯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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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谷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制,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干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
1.本品應用于絕經后婦女,如孕婦需使用本品,應注意本品對胎兒的潛在危險(動物實驗證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數患者出現肝臟生化指標異常,而與肝轉移無關。 3.特殊的群體少兒、老人和人種在研究群體中(成人35歲至80歲以上),年齡不同未見藥物動力學參數變化。 來曲唑藥代動力學在成人與兒童間的差別尚未研究。人種間的藥代動力學差異也未研究。 腎功能不全者對腎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時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單劑量來曲唑,腎功能的不同并未對藥代動力學參數產生影響。另外,347例 |